什麼是藝術?什麼是美?

我們訪問了 European Society for Aesthetics 的主席 Robert Hopkins 有關他對以上迷思的想法,我們還一起研討了其他問題……

要為“藝術”下定義是可能的事嗎?

我想,我們必須要承認我們還在尋找一個令人滿意的定義。一般來說把藝術定義為情緒的代表和表達,總括而言就是對美學和審美角度的重新關注。近來有些人嘗試以社會學的專用詞來捕捉藝術的精髓(簡單點,大概就是說藝術的概念是某些相關組織定義了藝術的一切),但此定義始終也好像有點不著邊際,令人難以掌握重點。有些人綜合了以上的看法,斷定了是不能為藝術下定義的:藝術的本質是如此的變化多端、充滿無盡探索的可能性,也像液體一般沒有固定的形狀,因此要為它定下固定的方程式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不確定藝術是否比其他概念更難於下定義(嘗試為真理、學問或義務下定義吧)。我們最感興趣和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概念,都抗拒我們為它們冠以定義。

美麗,就只存在於觀賞者的眼中?

那麼,有另外一個選擇嗎?我們另一個唯一的選擇就是 “美麗” 是存在於我們認為美的事物當中,先假設我們可以讓這個說法合理化,是由於 “美” 確實是地存在於該事物-我們進而要研究的就是觀賞者的眼睛。但是,就以顏色來說,它是在物件本身還是在觀者的眼中?那根本就是一個假兩難的問題推理。跟形狀和質量不一樣,顏色未必是世界裡基本存在的東西。但它也並不是幻想虛構出來的。我們有時會錯誤判斷物件的顏色(例如色盲的人,又或是我們在不合適的燈光下看某件物件),可見判斷這回事就是帶著主觀的因素。雖然這裡更是複雜一點,但我覺得要為“美麗”下定論也是大同小異的。它未必是存在於宇宙中的基本配備,不過它也不是我們強加於這個世界的東西。

是甚麼讓照片如此特別?

照片就是圖畫,其特別之處就是跟所有其他圖畫一樣。但照片是一種特別的圖畫。那麼,它們跟一般圖畫不同之處是啥?我讚同一個我已聽過不少攝影師均普遍認可的說法;照片是「痕跡」(traces),其他圖畫是「符號」(signs)。那即是怎麼樣?我想,最大的區別就是照片裡展示的世界,主要取決於拍攝時的世界是怎麼樣,拍攝手法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其他圖畫並非如此:不論它們是描繪得如何精確,它們展現的面貌是藝術家尋求表達它們的方式,以其眼睛所見的、準確地描畫。當然,就拍攝者為被拍影像所進行的監控,當中牽涉了不少錯綜複雜的事物;但我認為那些因素並不會改變事實的根本。

為何我們要對藝術在乎?

好問題!大部份對藝術的描述也有一個令人驚訝的共通點,就是它們完全解釋不了為何我們要尊重和珍視藝術。以往我曾提及過的理論大部份也是如此-雖然當中一個可敬的說法,指出藝術是意味深長的,就正如這個學說就是由 20 世紀的一位英國哲學家 R.G.Collingwood 所發展而流傳至今的。或許在一個完全地籠統的層面,我們根本對藝術價值是沒話可說的;也許,換句話說,我們該問的是為何我們對這幅畫或是該樂章會如此重視;或許該問問在畫作中有甚麼值得我們珍重而不能在音樂中找到的東西,反之亦然。容許我語帶相關地說,其超然如神的地位或許就是潛藏於細節中。

為何人們如此關注該藝術作品是真跡品還是仿偽品?

解讀為何人們會關注真假藝術品,並不是哲學家的工作。卻是我的責任-去找出真品與仿偽品的不同之處。但試想像一下,如果我們覺得眼前的仿偽品是完美的,也就是說,無論我們如何花時間審視,甚至透過專家的眼睛鑑定,仍無法確實說出它跟真跡的分別,問題就開始變得有趣了。就算如此,真跡總是擁有某些仿偽品缺少的特質。真跡或許是破天荒的藝術;仿偽品頂多只能是一件突破性的複製品罷了,這些就是兩者間的明顯分別。由於我們也擔心「原創真跡比較可取」的合理性可能會引起一番爭議,問題就落在為何這些區別,得不到我們應有的重視。其答案就在於一個想法:一件藝術品的價值,當我們去感受和欣賞它的時候,就必須清楚地顯現,讓觀賞者體驗得到。就算跟它看來一模一樣的仿偽品缺乏了這個特質,原創作品那破天荒的本質是否仍可以達到以上的效果?或許令人驚異地,我想是可行的-雖然我需要更多的空間去解釋當中的玄機。

Robert Hopkins 是 European Society for Aesthetics 的主席,也是英國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哲學系的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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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tomas_bates on 2011-03-18 in #art #lifestyle #analogue #beauty #future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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